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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换后:瑞轩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1 浏览次数:1442次

股票简称:瑞轩科技         股票代码:替换后         公告编号:2017-009

 

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228日上午在漳州市水仙大街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171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5,900万股增加至21,2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900万元增加至21,200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拟对《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3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7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拟对《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3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2017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全文刊登于2017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3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