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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次数:251次

股票简称:瑞轩科技         股票代码:替换后        公告编号:2022-022


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

● 现金管理产品: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额度、方式及期限

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2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国家宏观经济、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巨大变化以及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可能导致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无法正常进行,以及产生赎回违约的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7,092.35万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5.0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公司将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若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若公司委托理财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四、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2022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未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海通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