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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轩科技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所属栏目:临时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浏览次数:188次

证券代码:替换后         证券简称:瑞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林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78,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7 %。前述标的股份已于2018年1月17日解除限售。

l·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及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林家兴先生拟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10月25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数为不超过1,81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1%,拟减持股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家兴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周转安排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瑞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